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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2024年05月04日 星期六
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报道 近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在官网挂出了关于征求《广州市举报滥食野生动物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意见的公告。
办法所称的滥食野生动物及相关违法行为,包括:滥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人工繁育、人工饲养、交易、运输、寄递、储存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上述违法行为提供服务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滥食野生动物及相关违法行为的,可以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举报。
其中,涉及在酒楼、餐馆、食堂、农庄、会所等经营场所食用野生动物;餐饮经营者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名称、别称、图案制作招牌、菜谱或者相关宣传资料;以药膳的名义食用或者经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据悉,举报奖励进行等级区分,由调查处理部门按照规定对实名举报人给予奖励。其中,被举报人受到刑事处罚的,举报奖励金按照案件性质,分构成犯罪的、犯罪事实属于情节严重的、犯罪事实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分别给予1000、2000、3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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