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福建省邵武市居民郑秀金与前夫庞某离婚后,因患有严重智力障碍的儿子郑一鹏的抚养费问题,陷入长达十余年的诉讼纠纷。郑秀金质疑法院判决的抚养费标准未充分考虑孩子的特殊医疗需求,并反映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程序争议,导致家庭陷入困境。
案情回顾:抚养费争议持续多年
1999年,郑秀金与庞某结婚并育有一子郑一鹏。孩子出生时体重八斤,健康状况正常,但郑秀金称在月子里因庞某及其母亲左某照顾孩子时使用不平床板,导致孩子脑部受损。2000年双方经法院判决离婚,孩子最初由庞某抚养,后协商变更为郑秀金抚养,庞某每月支付抚养费。
郑秀金提供的厦门中山医院早期诊断记录显示,郑一鹏幼年即被诊断为"智力低下,语言不清",她质疑庞某及其家人回避华东司法鉴定要求。郑秀金表示,2003年3月变更抚养协议前,邵武市双语幼儿园出具书面证明,证实郑一鹏在园期间出现抽搐、吐沫等症状,但该证据在后续诉讼中未被采纳。
随着郑一鹏年龄增长,其医疗、康复费用大幅增加。郑秀金表示,孩子需长期服药并接受针灸治疗,每月花费约2000元,但法院2013年判决的抚养费仅为每月600元。尽管她多次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并提交残疾证、医疗票据等证据,但法院均未支持其诉求。 更令她不解的是:2015年执行通知书要求五日内冻结财产,实际拖延三年才执行。
此外,郑秀金对2015年申诉案审判员及2016年庞某申诉案中审判长的审理程序提出质疑,认为相关司法人员未充分核实案件事实,并在程序上存在争议。她表示曾向多个部门反映情况,但尚未得到明确回应。
郑秀金称,自己已退休多年,独自经营小店维持生计,收入微薄,已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高额费用,希望司法部门关注特殊家庭的现实困难,推动问题公正解决。我们相信司法机关会依法履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针对郑秀金的指控,截至发稿,邵武市法院及南平市中院未公开回应。南平市检察院此前以“案件不符合监督条件”驳回其抗诉申请。
结语
这起跨越二十余年的抚养费纠纷,折射出残疾儿童家庭面临的现实困境。郑秀金的诉求能否得到进一步关注?司法程序如何更好地平衡法律与特殊需求?该案也引发公众对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的思考。